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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oneyismymoney 於 22-8-2010 23:57 發表
係愚樂圈為求生存,真係乜都得,只怪佢哋識錯人,但可以勇於作證,免得有更多人受害,也是難得.
若冇記錯其中的一名亞記女藝人是徐x鳳......當然當年是不可刊登女受害人的名字在報章,雜誌.......也全是用了代號來刊登的,而那位出獄後的名人(錢先生),不是你呵money兄,是錢志明契X,便做了的士司機,更想賣自己的故事去電影公司,好像是要幾十萬至百萬去賣故事.最後當然是沒人應承去拍.真是妙想天開,或是還未給人尋仇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