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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vespamania 於 21-4-2010 11:51 發表 下!原來系咁,仲要加多一條罪:公器私用!因為可能支槍同埋子彈都系啊公嘅。不過佢每日返工都要check下堶康子彈同報數戈播,點同上頭解釋子彈用多咗呢?抓頭( ☉ o ☉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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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ouisLee 於 19-4-2010 12:37 發表 坐花廳就佢份, 身為警務人員私藏軍火, 濫用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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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hoiambatman 於 21-4-2010 19:28 發表 那時是50年代,不可能和現在相比,也不可說是不嚴緊,服裝是那時代的,武器是那時代的,騎車也是那時代的,看p出他們制作馬虎,我們應該尊重前輩的作品.
我是說那時戲中的警察制度無o甘嚴謹!這個也不用多說...當然我會尊重前輩的作品...!
anyway 感謝提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