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主
管理員
原帖由 TIP 於 31-7-2007 13:25 發表 既然現在的版權法咁厲害, 正面去想, 不如考慮同版權人傾下,可否有點通容 (雖然機會很渺茫), 起碼做過爭取, 相信oldcake們會支持
我絶對不是一個未嘗試,便放棄的人...
但這"版權人"卻"薯"不簡單!
他不是一個人,是不同制作公司或發行商,
這些連叮噹圖片或甚至不容許叫叮噹,要叫"多拉A夢"的傷人,
怎會全部都容許我...
查看詳細資料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