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二戰時承認滿洲國及汪偽政權的國家 [打印本頁]
作者: cmlwts 時間: 15-12-2014 10:48 標題: 二戰時承認滿洲國及汪偽政權的國家
“滿洲國”初期為共和體制,不久後以清朝遜帝愛新覺羅•溥儀為元首,初期稱號為“執政”,年號“大同”;後溥儀稱帝,年號“康德”。1945年8月日本戰敗;同年8月17日午夜至18日凌晨,溥儀在通化臨江縣舉行退位儀式,宣讀《退位詔書》,“滿洲國”正式滅亡。
“滿洲國”1932年3月成立後,日本和薩爾瓦多兩國最先給予承認。根據1943年由“滿洲國”政府出版的《滿洲建國十年史》,當時世界上約有80個國家或政權,承認“滿洲國”的共有23個,按照承認其的時間排列,包括:
1、大日本帝國(1889年到1945年之間日本所使用的國號)。1932年6月14日,日本眾議院通過決議,承認滿洲國;9月6日,日本內閣通過決議,承認滿洲國,15日,日本正式承認滿洲國,雙方簽訂《日滿議定書》。11月24日,日本正式任命關東軍司令官武藤信義為駐滿洲國大使。(日本為二戰時期軸心國《反共產國際條約》成員國)
2、薩爾瓦多共和國。1934年5月24日,薩爾瓦多承認滿洲國,是第二個承認“滿洲國”的國家。此時的薩爾瓦多由馬丁內斯將軍統治,他是一位法西斯主義的支持者,在任期間與日本保持着親密關係。但是在太平洋戰爭爆發之後,馬丁內斯改變了自己的立場,加入了英美等國的反軸心國陣營。
3、意大利王國。1936年11月28日,意大利與日本簽署協定,承認滿洲國。(意大利為二戰時期軸心國《反共產國際條約》成員國)
4、納粹德國。1938年2月20日,德國承認滿洲國。5月12日,德國與滿洲國在柏林簽訂友好條約。(德國為二戰時期軸心國《反共產國際條約》成員國)
5、1939年,“滿洲國”加入《反共產國際協定》。這是納粹德國與大日本帝國在1936年11月25日簽訂的反對共產國際及蘇聯的協定。此協定後來陸續有其他國家加入。1941年時,這個協定的簽署國除了“滿洲國”以外,還包括以下18個國家或政權: 納粹德國、大日本帝國、意大利王國、保加利亞、汪精衛政權、克羅地亞、丹麥、芬蘭、匈牙利、蒙疆、泰國、緬甸、菲律賓、自由印度臨時政府、維希法國、羅馬尼亞、斯洛伐克和西班牙。 “滿洲國”加入此協定以後,承認它的國家或政權增加到了19個。
相信大多數人對“蒙疆”一詞比較陌生,蒙疆全稱為“蒙疆聯合自治政府”,是日本於1939年至1945年間在今內蒙古中部(當時中華民國的察哈爾省和綏遠省等地)操縱成立的一個傀儡政權,“首都”在張家口。
“自由印度臨時政府”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由日本在東南亞所扶植的傀儡政權,其目標是取代英屬印度。在錢德拉•鮑斯的鼓吹、日本的全力支持與東南亞的印度人參與之下,自由印度臨時政府於1943年10月於新加坡成立,1945年8月解散。
維希法國,正式國名為法蘭西國,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納粹德國佔領下的法國傀儡政府。1940年6月德國侵佔巴黎後,以貝當為首的法國政府向德國投降,1940年7月政府所在地遷至法國中部的維希,故名。
6、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1941年4月13日,蘇聯和日本在莫斯科簽訂《日蘇中立條約》,蘇聯在條約明確表示尊重滿洲國的領土完整與神聖不可侵犯性。早在1932年9月23日,蘇聯已同意滿洲國向莫斯科、新西伯利亞等城市派駐領事官員。1945年8月8日,蘇聯對日宣戰,不再承認滿洲國。(蘇聯在二戰中和中華民國同屬反法西斯同盟國陣營。)
7、蒙古人民共和國。1911年,外蒙古宣布脫離清帝國而獨立,1924年,蒙古人民共和國成立,中華民國不予承認。1941年日本和蘇聯簽立《日蘇中立條約》,蒙古人民共和國得到日本政府的承認,同時蘇聯也承認滿洲國的獨立地位及領土完整。蘇聯時期,蒙古事實上是蘇聯的附庸國。我尚未查到蒙古承認“滿洲國”的具體時間,應該是在《日蘇中立條約》之後。
8、多米尼加共和國。具體時間不詳,當時統治多米尼加的是獨裁者拉斐爾•特魯希略將軍。
9、波蘭。承認“滿洲國”的時間不詳,1942年2月24日取消承認。 從以上情況可以看出,承認“滿洲國”的,主要是德意日軸心國聯盟的成員;薩爾瓦多、波蘭、多米尼加三國屬於其他國家;蘇聯本屬於同盟國,卻基於自身利益,在很大程度上背棄了中華民國和中國人民;蒙古當時是蘇聯的小兄弟,附庸國。
1933年1月15日美國通告世界各國不要承認滿洲國,1934年3月13日英國宣布永不承認滿洲國。國際聯盟也認為日本違反國際公約,宣布不承認滿洲國的合法性,支持中華民國政府主張滿洲國管轄地區仍是中國的一部分,主張國際共管。 汪偽政權在贏得外交承認方面尚不如偽滿洲國。 汪偽政權,也稱為汪兆銘政權、汪偽政府、南京汪偽國民政府等,是抗日戰爭期間由汪精衛(本名汪兆銘)等投靠日本的中國國民黨黨員為首所建立的政權,其以“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為名,實際上則是日本在戰爭期間扶持的傀儡政權之一。1940年在日本支那派遣軍的扶持下成立於南京,汪精衛擔任該政權的“國民政府代主席”及行政院院長,1945年8月抗戰結束後瓦解。 當時因戰爭而遷都重慶的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不承認汪兆銘的國民政府及行政院長之職,並稱之為“汪偽政府”,或南京“偽國民政府”等;日本人則稱之為“南京國民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官方也將該政權稱作“汪偽政權”。 汪偽政權在外交方面的特點如下: 1、汪兆銘政權雖然是被視為日本的傀儡政權,但在汪兆銘個人“一面合作、一面對抗”的政策之下,汪兆銘政權仍然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性。日本承認這個政權“合法”。
2、承認汪政權並建立外交關係的國家及政府還有納粹德國、意大利、匈牙利、羅馬尼亞、丹麥、西班牙、克羅地亞、斯洛伐克、保加利亞及維希法國政府,加上日本共有11個國家。 這裡需要說明的是,外交承認和建立外交關係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有23個國家或政權承認“滿洲國”,並不一定都和它有外交關係。
3、汪兆銘政權還以和平交涉的方式逐步取消了各國在中國的租界,例如1943年3月與日本簽約收回蘇州、杭州、天津等八市的日本租界,7月收回上海法租界,8月收回上海公共租界,10月宣布廢除不平等的《中日基本條約》。 從以上可以看出,承認並和汪偽政權建立外交關係的11個國家沒有超出德意日軸心國《反共產國際條約》聯盟的範圍,這些國家在同一時期也都承認了“滿洲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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