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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賣身契 [打印本頁]

作者: ABOY    時間: 27-10-2010 01:32     標題: 賣身契

揭密:中國早期社會的賣身契內容

http://blog.xuite.net/osaki99/blog/12832444

揭密中國早期社會的妓女賣身契內容,其實底下的文件也都算是珍貴文物....

因情所擾...為情所困...?太想不開了吧........


被拐賣的也行...?警察也不管的嗎,還聽從堂中差遣......


呃...這樣的也有...........真的嗎......


令人髮指...賣女兒的...警察真的不能管嗎.....



這是吃好道相報的...?囧............


前軍妓.....


民初時期的賣身契,把女兒賣給富翁當小妾....唉...

妓女請領可執照申請書,民國36年(1947年)

怡春堂妓女的從業擔保書,民國35年(1946年)

娼 妓是舊社會遺留下來的一種醜陋的社會想像。中國娼妓文化源遠流長,許多文人學者都認為妓女傳承了中國的文藝,同時「叫許多中國男子嘗嘗羅曼斯的戀愛的滋 味」。因此娼妓在中國文化中常有著光鮮的形象,連陳寅恪這樣的大家也不辭辛勞,窮數年之功為柳如是作傳。在1949年以前,雖然她們的身份是合法的,堂而 皇之地獲得了朝廷或是政府頒發的從業許可證,但她們卻被輕蔑地稱作「婊子」、「窯姐」、「雞」。從本文所展示的妓女的賣身文書中,我們可以一窺妓女當時的 現實生活。

妓院是個非常古老的行業。這第一個妓院的「總設計師」頭銜,落到了春秋 戰國時代著名的宰相管仲頭上。他挖空心思搞起了「國有色情企業」,利用妓女賺錢為國家創收。就因為這位名相這一大發明,後人嘲笑他的班子是吃「軟飯」的。 在當時內憂外患的情況下,官辦妓院的妓女來自內外兩條「供貨渠道」:對外戰爭不斷,俘虜的家屬殺男不殺女,留下來就是為了給妓院補缺;對內處死犯人後他們 的妻女也是該殺不殺,搞「刀下留人」的目的就是「開發利用」,用她們去擴充公家賣淫隊伍。

同樣的「色情醜聞」在中國歷史上並非獨一無二。多少年以後宋朝的改革家王安石也在這方面有了「新舉措」,他開創了酒館和妓館「合營」的新途徑,把妓女和酒捆在一起「銷售」,讓妓女既賣酒又賣身,把國家對酒的專賣業搞得「有聲有色」。

進 入明清兩代以後,各種與此有關的史料記載又多又詳實,北京作為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同樣也是中國色情業的中心,給一些人的「方便」創造了條件。這些為達官 顯貴和文人雅士打造的「風流場所」多分佈在內城,官宅和妓院的數量總是成正比的,達官貴人多,要求「方便」的就多,使得妓院和妓女數量猛增。皇帝可以「閱 盡人間春色」,官員爭相納妾還嫌「編製」不夠,於是就忙完「家裡」忙「家外」,真可謂是上行下效,「跟朝廷保持一致」了。

那時的妓女往往 是扶著欄杆賣唱招徠生意,「勾欄」這個詞兒就成了妓院的別稱,它形象地展示了一幅活生生的「妓女敬業圖」。到了清朝末年和民國初年,「勾欄」事業進一步規 模化和商業化,主要集中在前門外大街的商業繁華區,就像今天的酒吧一條街那樣,妓院也開始扎堆,這一帶是戲園子、茶館、酒樓的集中地,吃喝玩嫖互相滲透, 形成了「服務一條龍」。 20世紀30年代末的一份統計資料顯示,當時的北京光「八大胡同」註冊登記的妓院就達100多家,有名有姓的「專業妓女」就有700多人,而「送貨上門」 的「野雞」和「暗娼」還不在統計數字以內。當時的色情業已經成了第三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有些婦女走投無路了就在這裡「自投羅網」,為了活命只好拿自己的 身子去換飯吃。

老北京的妓女根據地方特點也有「流派」之分,她們中分成了「南班」與「北班」兩種。一般來說「南班」的妓女檔次較高,「色 藝雙全」,我們所熟悉的賽金花、小鳳仙就是「南班」的佼佼者。不少高級妓女是達官貴人的「編外姨太太」,同樣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因為靠近權力的 「近水樓台」,也常利用「枕邊風」辦很多事情,包括買官賣官之類的風險事情,她們也敢充當「中間人」,並收取「好處費」。

這一等妓院還有 個好聽的名字叫「清吟小班」。顧名思義,「清吟」就是飲茶、下棋、說戲,給皮肉生意披上了一層美麗的文化外衣。出入「清吟小班」的嫖客多為有權勢的人,當 然也有些是舞文弄墨的知識分子,妓女題材的小說和戲劇曾經興盛一時,也是作者在這裡「體驗生活」的結果。 那時的妓院從名字上就可以分出個高下來, 一、二等妓院名字聽起來也雅,叫「院」叫「館」或者叫「閣」,這裡的妓女出手非常闊綽,有的呼奴喚婢,有的揮金如土。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近官者當然就富 了。三、四等妓院的字號也寒磣,叫「室」叫「班」叫「樓」叫「店」,也叫「下處」,這裡的妓女多是受窮受氣的主兒。

社會上對婦女最惡毒的 咒罵莫過於「婊子」了,奇怪的是許多歷史戲卻爭相歌頌「婊子」。杜十娘、柳如是、賽金花、小鳳仙等美女都曾經是「婊子」,這些有品位有氣節的婦女一個個都 是「出污泥而不染」,似乎妓院不是「污泥溏」而是「大課堂」了,它為我們培養出許多「巾幗英雄」,成為民族的驕傲和學習的榜樣。實際情況並不是這些文人所 寫的那樣,「高級妓女」不能代表妓女。實際上,妓院老闆把妓院當成了「聚寶盆」,妓女的眼淚變成了他們財富的源泉。他們在這裡毀了無數婦女,也腐蝕了許多 有為的男人,還為社會添了可怕的梅毒和花柳病,妓館和煙館「雙『館』齊下」,把當時的社會搞得烏煙瘴氣。這妓院本身就是一座垃圾場,許多妓女在這裡過著暗 無天日的生活,待青春過後人老色衰,就被趕出院門,開始了更悲慘的晚年生活。

妓院轉讓合同之一。妓院物品有大到小,全部折價售出,包括妓女。

上圖為長春市偽滿時期妓院的《契約書》,這東西也可以叫做「轉讓合同」,裡面各有一份「妓女花名冊」。這個叫「百花堂」的二等妓院和叫「春院樓」的三等妓院,均因經營不善,負債纍纍不得不進行「轉讓」。

新 主人利用原班人馬重操舊業,避免了妓女的「失業再就業」問題。妓院轉讓其實也就是個「過戶」的問題,除了換換老闆什麼也沒變。原來的妓院為什麼虧損我們不 得而知。按說這個二等妓館也是屬於本行業中的「星級院」,這種「低成本」的生意怎麼會賠呢?是不是沒有刺激妓女的積極性?是不是得罪了有勢力的嫖客?是不 是好高騖遠經營不善?我發現合同文本裡的「財產」不是很有氣派,連傢俱也談不上半點兒華麗,所以猜想他們本來就名不副實。
讓我們來看一下合同中關於「設備轉讓」等內容:
營業場所之所在地:新京特別市歡樂地春巷東胡同一0八三
營業種別:二等妓館
營業之間數「場所內正規營業間陸間
設備:每室置火炕壹鋪木板幾壹架外有大漆木凳肆個
妓院轉讓合同之二。貼有「大滿洲帝國」印花稅票。

這 個妓院名叫「百花堂」,按前面講的標準「堂」表示高等級的,是不是有所「拔高」?如果是「以次充好」自己給自己「升級」,不夠「堂」偏要叫「堂」,搞虛張 聲勢失去了「回頭嫖客」就是必然的了。因為妓院在中國有悠久的歷史,這麼長的時間應該有個「行業標準」了,違反「標準」的事也會受到懲罰的。當然這也只是 猜想。

妓院轉讓合同之三。所有權轉換需知會警察署等政府部門。

這 兩個文件是經過警察局驗證的正式文本,在偽滿洲國是受偽政府的法律保護的。先介紹一下有關妓女的情況,研討一下這個被「重組」了的「傳統產業」。它裡面的 情況介紹有點兒像班主任給學生下的「操行評語」,其中有出身有來源還有平日的表現,有的還有「頭銜」和她本人的「保證」。

百花堂的頭牌。XXX被人拐賣入百花堂擔當頭牌妓女,聽從堂中差遣,可自由出入。

過 去劇團裡都有頭牌演員,就是戲單上名字最大的那個人,也是劇團裡的台柱子。這些人多是名角,名角的名氣越大劇團的效益就越好。舊社會人們形容窮途末路和晚 景悲慘,往往把「老戲子」和「老婊子」放在一起說事。戲迷花錢看戲是衝著名角來的,有錢有勢的嫖客也是衝著「頭牌」來的。這「頭牌妓女」是不是也像名角一 樣吃香?是不是能夠「多勞多得」?從合同中看不出「頭牌」的特別重要性,她也和別人一樣被人家賣給了新主人。

妓 院的經理通常是女的,這個「職務」的另一個名稱叫老鴇或者鴇母。一些妓女往往管老鴇叫媽媽,稱呼的本身就有點兒套近乎的意思,哪個當媽的肯把自己的女兒往 火坑裡送?這樣的假媽假女假仁假義,也是一種低成本的「精神安慰」,如果從嚴肅的上下級關係的角度去看,老鴇管理妓院就叫她「院長」好了。老鴇對這位「院 柱子」有沒有特別優待?從文中只能找出「可自由出入」5個字,別看就這麼簡單的幾個字,卻是兩家妓院在冊的6個妓女中惟一享受這種「特殊待遇」的,可見多 數妓女是沒有人身自由的。



作者: ABOY    時間: 27-10-2010 01:34     標題: 贵州发现清朝“卖身契” 具有重要史料价值

http://tech.enorth.com.cn/system/2008/08/21/003648276.shtml

http://www.enorth.com.cn  2008-08-21 09:17

清朝“卖身契”

  (贵州省)安顺图书馆前不久在整理古籍图书时,意外发现一张清朝光绪年间的一何姓男子将其孙女卖掉的“卖身契”。这张“卖身契”保存完好,距今已有整整117年。

  据安顺图书馆的工作人员介绍,前不久,他们在整理古籍图书时,在一本清光绪年间出版的线装《韦苏州诗集》中(韦苏州即唐朝杰出诗人韦应物),意外发现了一张夹在书中的经过折叠的有些发黄的“卖身契”。

  该“卖身契”保存完好,用毛笔在宣纸上写就,长、宽均约1尺多,呈正方形。全文共168个字,上有出约人、引进人、凭中人、代笔人等。主要内容 是一位名叫何永堂的人,因家境贫困,在引进人、凭中人说合后,以二千二百文铜钱的价格,将其名叫荷花的孙女卖给一户姓唐的财主家作使女。卖身契签订的日期 是光绪十七年,即1891年,距今整整117年。

  据安顺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分析,“卖身契”中的买主“唐师老爷”可能就是那本《韦苏州诗集》的主人,当年他买下何永堂的孙女荷花作使女后,为保险起见,便将这张卖身契保存在了诗集中,一直保存到现在。

  安顺图书馆的胡馆长说,这张卖身契对研究清朝时期安顺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史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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