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無oldcake記得麥樂倫事件?
1979年, 隸屬新界指揮控制中心的麥樂倫督察,在元朗賓利來餐廳認識了一群華人青年,當中名叫劉偉堂的十八歲青年,和麥樂倫交換了電話。其後,麥樂倫約劉在元朗凱旋餐廳見面,之後一同返回了麥樂倫的宿舍。麥樂倫企圖與劉發生性行為,但被劉拒絕。此事輾轉傳到劉的朋友,曾健豪的父親,退休警署警長曾成處,曾成遂於1978年8月9日零時十分舉報此事。警方接報後,將案件轉交特別調查小組處理。
1980年1月,警方決定拘捕麥樂倫,並控以8項粗獷行為罪,最後,導致麥樂倫於1980年1月15日,身中五槍身亡。死因法庭裁定麥樂倫「死因不明」,加上事件疑點重重,遂引起議員的強烈質詢及廣大市民的關注。事件愈鬧愈大,港府於是再次考慮修訂同性戀的法例,並委任「法律改革委員會」進行有關研究。
問題是:-
當年有傳, 其實麥樂倫本身係同性戀者, 而且手上有一份政府官員中同性戀者名冊?
最初政府話麥樂倫係自殺既, 根據驗屍報告, 麥樂倫太陽穴中了兩槍, 試問, 一個太陽穴中了一槍既人, 點可以再向自己再開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