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我們可能每日都會飲的汽水,又叫「荷蘭水」, 原來在晚清時期已在上海出現。曾任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教授的王爾敏先生,根據晚清典籍,為大家闡釋)
(圖片源自1949年香港《新生晚報》)
讀稗史記載,介紹李鴻章顯達之後生活情狀,有言及李氏飯後必飲一杯荷蘭水之事。此荷蘭水者,在當時必為普通實有之物,究何所指,頗足使初讀者感到困惑。如不細心翻閱他處資料,則只有存疑,雖可一時不加理會,無傷大雅,但總是不免遺憾。
荷蘭水實即今日所謂之汽水,並無若何稀奇。五口開埠通商之後,自歐洲傳入,此名稱即流行於上海。光緒二年(一八七六)出版,葛元煦所著之滬遊雜記有所介紹,載於卷二,第四十至四十一頁:
「夏令有嗬(口蘭)水檸檬水,係以機器貫水與氣入瓶中。開時其塞爆出,慎防彈中面目。隨即隨飲,可解散暑氣,體虛人不宜常飲。」
同一時期,由英人傅蘭雅(John Fryer)主編,在上海發行之「格致彙編」(The Chinese Scientic Magazine),並作詳細介紹,包括做法及機器圖形。其所陳敘云:
「西人喜飲荷蘭水者甚多,而中國通商各口之西人,恆自帶作此水之器具。華人亦有喜飲者,買其器具,亦能自作,與西人不相上下。荷蘭水共有數種,因其材料與作法不同之故。但作此水之公法: 用藥料成炭養二氣,令水多收此氣,盛於瓶內而緊塞之。成氣所用之料: 為白石粉與黃強水。此器具之本,價不甚貴;而所用之材料,價值亦賤。故有多人以作此水為業,消場每年加增,故易於發財。如英國內作荷蘭水一百四十四瓶,其費料之價約洋一圓。計開:軟木塞一百四十四個,價洋七角。黃強水四磅,價洋一角六分。鐵絲,價洋六分。白石粉,價洋四分。(酉嗛)粉,每瓶十釐,價洋四分。共合洋一圓。每十二瓶計原價洋約八分三釐,而賣出之價每十二瓶需洋半圓。如學用此器具,兩三日即能學成。第一瓶器具,一日間能作七百餘瓶,約值二百餘圓。」
(錄自: 王爾敏:《檮乘小品》,頁142-144,台灣商務印書館,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