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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oby 於 31-7-2007 15:13 發表
我絶對不是一個未嘗試,便放棄的人... 但這"版權人"卻"薯"不簡單! 他不是一個人,是不同制作公司或發行商, 這些連叮噹圖片或甚至不容許叫叮噹,要叫"多拉A夢"的傷人, 怎會全部都容許我...
TOBY兄,明白你的CONCERN,首先寫信去"版權人"說明我們來意,有什麼意圖,問他們意見如何如何.
答案只有3種,就是:-
1. 得
2. 唔得
3. 得,但有條件,條件不外乎錢和對"版權人"有JETSO的事項,且看這些條件可否OLDCAKE們能否達到
不過如果OLDCAKE.NET可以包裝成一個負責推廣動漫的WEBSITE,這個誘因可令答案1成功機會高一點.
至於那隻歌誰是"版權人",OLDCAKE內高手雲雜,相信可給TOBY兄一些資料,相信這班"版權人"人數有限,可以逐一擊破.